"3.15"流通领域不合格燃气灶具、服装商品销毁活动
2017年3月3月我院参与了由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的,"3.15"流通领域不合格燃气灶具、服装商品销毁活动。参与销毁活动的有省局消保处、监察处、财务处、宣传中心工作人员及相关媒体50余人。
上午9时从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出发, 9时30分到达我院,领导宣布活动开始,监察处、财务处人员对预销毁商品一一清点核对,本次销毁商品不合格燃气灶具238套、不合格服装57套,我院工作人员对不合格商品进行现场销毁,宣传中心组织媒体进行现场采访报道。